什么情況下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什么情況下,高利貸合同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例如,如果是在賭桌上借的賭資,欠的賭債都是無效的。對于因賭博等其他違法產生的非法債務,借款人還可以主動向警方舉報,若警方查明屬實,這些“債務”將會得到免除。與此同時,當事人也可能會面臨警方的處罰。
發放高利貸的行為,會擾亂金融市場。不過,近期最高法批復:民間發放高利貸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我國《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犯罪的具體行為方式,并不包括高利放貸行為。
據法務之家介紹,對于以個人名義持自有資金向特定某個人或幾個人非經常性地發放高利貸的行為,屬于普通的民間借貸。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專家認為,無序的高利貸行為一定程度上沖擊了金融市場秩序,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目前我國民間借貸市場活躍,高利貸行為較為普遍,如果統一當作罪案處理,必然導致打擊面過寬,也不利于民間融資行為的發展。
從我國法律與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看,并未對高利貸行為做出禁止性規定。因此,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以發放高利貸為業的行為沒有違反刑法意義上的“國家規定”,不符合非法經營罪中“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之要件。
但是,高利貸行為不入罪,不等于忽視該行為所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在目前高利借貸過程中,由于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形形色色的上下游犯罪叢生,如在借貸發生之前或者之后放貸者采取犯罪手段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行為,如放貸者在放貸之前為了獲得充足的資金騙取銀行貸款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對構成其他犯罪的,應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樣的借條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法律分析:以下借條沒有法律效力:
1、非借款人真實意愿,借款人被脅迫、欺騙、隱瞞事實等情況下簽訂的借條。
2、沒有輔助證據證明的大金額借條:超過5萬的借款除借條外,還需要銀行轉賬證明或者見證人的見證。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借條:10周歲以下簽訂視為無效。
4、限制性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不符合其年齡特點的借條:18周歲以下,10周歲以上簽訂的價值較大的借條。
5、過期借條:借款時間到期3年,且無法證明在此期間催討過債務的借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什么樣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下列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1、明知對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動的借條。
2、被放貸人脅迫寫下的借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一、借條敗訴的成立因素有哪些
有借條敗訴的情形,大概有以下八種情況:
1、年利率約定超過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借條的主體應當是有行為能力的。
如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3、違背真實意愿的借條。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如明知個人借款用于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5、超過訴訟時效。
關于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催款過程中盡量采用書面催款的方式,并留存證據,包括發送郵件或者快遞,這樣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斷的,另外如果電話催收盡量錄音,打印通話記錄,證明債權人積極催款,避免過了訴訟時效。
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7、感情債所簽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并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著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8、擅自涂改借條內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因為種種原因,會修改已經簽訂或者打印好的借條,有時候會在雙方合意下修改,也有會私下涂改,通常這樣的情況下建議另行起草一份借條。
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條上修改,建議在修改部分雙方能摁下指紋或者簽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對方不認可,導致法庭上不認可借條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正規的借條范本
借條沒有固定的格式,但是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出借人、幣種。
2、借款金額,金額應寫大小寫,且要一致,有人因為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產生糾紛結果打官司。
3、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于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4、利率,和利息不一樣,百分之多少利率為年息,百分之多少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
5、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6、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一樣。
7、借款時間,農歷還是陽歷。
8、如有證明人或擔保人要讓他簽上名,但要寫明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以免發生糾紛。
三、什么情況下合同可撤銷
可撤銷合同的情況:
1、雙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即對一方當事人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事項;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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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借款合同什么情況下無效
借款合同在以下情況下無效: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2、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3、虛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4、無民事行為能力實施的法律行為的情形;5、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等。
一、借款合同什么情況下無效
1、借款合同在以下情況下無效: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3)虛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
(4)無民事行為能力實施的法律行為的情形;
(5)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什么情況下遺囑無效
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
3、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4、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于或等于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后無剩余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什么樣的欠條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第一種就是寫借條不是借款人自己的真實意愿。比如說借款人在被脅迫的情況下,迫于無奈才寫了借條。還有在借款人被欺騙,自己不知道事實,被他人故意隱瞞的情況下寫的借條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種是如果借款超過5萬而沒有銀行轉賬證明或者見證人的見證,那寫的借條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比如借了6萬,但是只有借條可以證明,那這張借條就是無效的。第三種情況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簽訂的借條,那什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呢,簡單來說就是10周歲以下簽訂的借條都沒有法律效果,只有超過10周歲才有資格簽訂借條。第四種是一些不符合年齡特點的借條,18周歲以下、10周歲以上的都是限制性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他們簽訂了一些價值比較大的借條就是不符合他們的年齡特點。這時候寫的借條就不具備法律效力。第五種就是過期借條。那期限是多長呢,一般借款時間兩年到期,而且沒有辦法證明在這兩年內向借款人催討過債務,這樣的借條就成了過期借條,也喪失了法律效力。第六種就是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寫的不準確,借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都不準確,比如我們生活中習慣用小名或者外號。但是這樣會導致債務人不明確而不具備法律效力?;蛘呓杩钊藳]有簽字蓋章。還有如果借款人是企業,寫借條的時候沒有寫企業的全稱,甚至只差了一個名稱,那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就是如果借款人是精神病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是不具備代理權的人寫的借條,這種借條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寫什么樣的借條才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沒有法律效力的借條:寫借條不是借款人自己的真實意愿。比如說借款人在被脅迫的情況下,迫于無奈才寫了借條。還有在借款人被欺騙,自己不知道事實,被他人故意隱瞞的情況下寫的借條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