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侵權的判決書(財產侵權的訴訟時效)
答辯狀侵權財產損失應該要怎么寫?
在我們涉及到了關于我們國家的財產 侵權行為 之后,有些可能會涉及到關于 答辯狀 的相應舉措,那么 答辯狀侵權財產損失 應該要怎么寫?根據規定,答辯狀中要包含分清各方責任的一些相關事宜,具體的內容還是要看下面的文章。 答辯狀的范文如下 答辯人:孫某,男,漢族, 身份證 號,住址,電話。 現答辯人就與被答辯人 人身損害賠償 糾紛,為澄清事實,分清責任,作如下答辯: 一、對于本案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發生,被答辯人自身存在重大過錯,依法可以減輕答辯人的責任。為此,對于本案的民事賠償部分,法院應當按照雙方過錯大小,按比例進行劃分合法且合理。理由如下:任何事件的發生都有一定起因的。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同住一個村,本來沒有矛盾。被答辯人因一些莫須有的傳聞,只身前往答辯人家辱罵答辯人的父母以及答辯人。答辯人剛開始也是上前好好勸被答辯人回家,不要在答辯人家門口無理取鬧了。頓時,村上的很多村民也聞聲上前圍觀,有的也上前勸被答辯人回家得了。但是,被答辯人卻對其他人的勸告不予理會,辱罵答辯人的父母以及答辯人愈發厲害,進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發生肢體沖突。因此,就本案而言,被答辯人對這起 民事糾紛 的發生,自身也存在重大過錯。如果沒有被答辯人上門辱罵答辯人以及答辯人的父母在先,就不會有這起民事糾紛結果的發生?!?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六條也規定:“被侵權人對你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币虼?,對于本案的民事賠償部分,法院應當按照雙方過錯大小,按比例進行劃分合法且合理。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 起訴狀 寫到:“原告與被告的母親在被告家中解釋一些誤會的過程中,被告突然從家中沖出來對原告進行毆打,對原告胸部和腰部分別踹了一腳,致使原告摔倒在地當場昏厥過去,不省人事,后圍觀的群眾搶救將其送回家中?!边@段陳述與事實不符。理由如下:第一,答辯人也是成年人且有一定的自控能力,怎么會見到被答辯人就上前對其進行毆打,這讓人正常人難以理解。如果答辯人對被答辯人之前有深仇大恨,被答辯人知道答辯人年輕力壯,她怎么敢一人只身前往答辯人家。這明顯說不通。事實就是事實。答辯人在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訊問的過程中,沒有做任何狡辯,更不會無故上前見到被答辯人進行毆打。然而,被答辯人對自己辱罵答辯人的父母以及被答辯人卻一字不提,將所有 過錯責任 全部推給答辯人一人,這與案件事實是明顯不符的,也讓人不得不聯想被答辯人對答辯人有污蔑之嫌。第二,被答辯人提到答辯人對其胸部和腰部分別踹了一腳與事實不符。答辯人在公安機關做的訊問筆錄中,只提到自己有腿旋了(方言)被答辯人的左腿一下(腰部一下)并沒有踹被答辯人的胸部與腰部。相反,被答辯人在公安機關做的兩份筆錄中中對答辯人對其進行毆打的身體部位卻做了不一樣的陳述,2013年10月30日的第一次的詢問筆錄中提到:“孫康州用腳踹我的,踹在我身上?!?013年11月15日的第二次的詢問筆錄中提到:“當時孫康州用腳踹我的,踹我腰部附近的位置的”。答辯人現在在民事起訴狀中又做了第三種說法,說:“答辯人用腳踹了被答辯人得胸部和腰部?!边@三種說法究竟哪一種事實,我想連被答辯人自己都分不清了。相反,答辯人在公安機關做的陳述要客觀的多,因為答辯人并沒有做任何狡辯。犯錯誤就要承認錯誤。答辯人在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中,始終承認自己用腳旋了(方言)被答辯人的左腿一下且雙方發生沖突,完全是被答辯人上門辱罵答辯人父母以及答辯人才挑起事端的。另,東??h在2013年11月10日給答辯人出具的東公(平)行罰字【2013】2029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也寫到:“2013年10月29日11時許,在平明鎮南場頭村孫某家門口,孫康州與劉培榮因為瑣事發生口角,后孫某用腳踹劉某?!边@與答辯人的說法基本一致。綜上,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對答辯人對其進行毆打以及毆打的具體部位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第三,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寫到:“自己是因答辯人踹其一腳,當場倒地昏厥。后被其他村民搶救送回家中?!边@與事實不符。答辯人承認自己用腳旋了被答辯人左腿一下,因為力度不大,并沒有當場將被答辯人踹倒。被答辯人當時是站立的且意識清醒,并沒有當場昏厥。只是在答辯人的大嫂攙扶其回家的路上,因為一時悲傷自己癱坐在地上。至于被答辯人是否真的昏厥,旁人不知。但是,也有好心的村民上掐其人中,與答辯人的大嫂一起將被答辯人送回家中。答辯人的大嫂待將被答辯人送回家中之后,便立即去村衛生所叫醫生到被答辯人家中看看。醫生當時在被答辯人家中,對被答辯人做了身體檢查,發現沒有任何問題。第四,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出具的東??h人民醫院的診斷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有異議。被答辯人的傷是否是由答辯人造成的,答辯人對此存有異議。因為在發生糾紛的當天,答辯人便要求公安機關做傷情鑒定,但是因為被答辯人身上看不出有任何外傷與內傷,公安機關便沒有鑒定出被答辯人的傷情。這點,在2013年11月15日,被答辯人在公安機關做的第二次詢問筆錄中也得到了印證。公安機關問:“你是否要求做 法醫鑒定 ?”被答辯人答:“我之間要求做法醫鑒定的,但是沒有鑒定出我的傷情,后來就沒有做?!币虼?,答辯人對被答辯人的所提供的醫院診斷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有異議,不予認可。為此,答辯人希望法庭能查明事實,分清雙方責任,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三、在發生糾紛之后,公安機關也試圖對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答辯人也始終態度很好,配合公安機關的調解工作。但是,被答辯人卻提了不合理的要求。被答辯人的實際損失并不大且自身有過錯,卻讓答辯人承擔全部責任且大大超出了被答辯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是明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答辯人并不是不講理的人,答辯人認為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雙方都是公平。 綜上,答辯人希望法院能查明事實,分清責任,根據挑起事端的一方、雙方的過錯大小以及雙方處理糾紛的態度等情節,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的 訴訟 請求,作出公正判決。 答辯人: 年 月 日 文章中提到三點,就是關于答辯狀中應該注意到的相關內容,同時這也就能夠解決了關于答辯狀侵權財產損失應該要怎么寫等相關事宜,在這里我們能夠知道,關于財產侵權這種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并且我們也應該意識到,關于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是比較嚴格的。
侵權判決給予多少賠償
法律主觀:
如果侵害他人財產的,應當賠償的金額將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如果侵權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的,將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如果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將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
法律客觀:
《商標權》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注冊商標后進入商業渠道。
商標侵權判決書下來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商標侵權行為的解決方法如下: 1、因商標侵權行為引起糾紛的,當事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 2、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法律客觀:
《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財產損害賠償判決適用法律條款有哪些
財產損害賠償判決適用法律條款有:
1、《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對具體法律問題的有關司法解釋也可以作為法律規定直接在判決時予以引用。
擴展資料:
一、損害賠償糾紛如何處理
(一)協商
協商是指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對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義務人以及具體賠償方式所達成的協議。
(二)調解
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訴訟
訴訟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二、損害賠償糾紛訴狀怎么寫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賠償原告(費用名稱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等)損失××元。
2、本案訴訟費由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后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就醫情況等,作過法醫鑒定的也應寫明結論。若是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應寫明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后果和影響。
此致
甘肅省××人民法院
具狀人(本人簽名):
××年××月××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則》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侵權責任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侵權責任案一審開庭了多久出判決書
一審開庭出判決書的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這需要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法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等等,根據各地的情況不同,快的會在一周內出,慢的會在一兩個月內出甚至更長?!睹袷略V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