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多少年(民法典規定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事訴訟的流程具體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民事訴訟的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其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同時,民事糾紛具有可處分性,故民事糾紛不會留下案底。
綜上所述,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根據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多少
三年。根據《民法典》顯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民事權利是指我國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并且受到法律保護的利益范圍。民事權利也可以被稱為我國權利主體實施或者不實施某一特定行為的選擇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法律主觀:
三年。 民事訴訟時效 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 申訴 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 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三年訴訟時效期間是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其他規定等。
一、什么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法律只保護民事主體在訴訟時效有效期間內的勝訴權,超過訴訟時效有可能帶來敗訴的風險。換言之,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持續到一定期間而致使其請求權喪失勝訴權的法律事實,可稱為訴訟時效期間?!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并非為了鼓勵債務人拖延義務履行,也并非鼓勵債務人不勞而獲、不履行債務,而在于:(1)穩定財產關系,避免財產關系長久處于不確定狀態。(2)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行使權利,說明權利人已不關心自己權利的實現。(3)有利于法院更好地收集證據,解決糾紛。如果沒有時效限制,年代久遠的案件可能因取證困難等原因難以解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p>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1、提起訴訟。起訴的性質為權利人主張權利之保護?;谶@一性質,應對提起訴訟作擴張解釋,使其不僅包括權利人向法院起訴的行為,而且包括權利人具有同樣性質的其他行為,如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保護權利的請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清算人申報破產債權等。但權利人起訴后又自行撤訴,或因起訴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駁回的,不構成提起訴訟,因而不能使訴訟時效中斷。
2、權利人主張權利。指權利人于訴訟外主張其權利的意思表示,可向義務人、保證人、義務人之代理人或財產代管人、調解委員會作出,其效力并無二致。
權利人主張權利是其行使權利的行為,不合訴訟時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權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訴訟時效中斷。
3、義務人認諾。即義務人對權利人作出表示,承認其權利的存在,愿意履行義務。這種表示使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得到確定,使訴訟時效失去適用理由,因而使時效中斷。義務人對權利人的認諾表示,可以各種方式作出。以口頭或書面對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請求延期給付、提供擔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償部分債務等義務人的行為,在法律上皆構成認諾。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多少年
法律規定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幾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我國民法規定了三種訴訟時效:① 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2年。② 特別訴訟時效。即部分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它們包括: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③ 最長訴訟時效。即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上述三種訴訟時效期間,前兩種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權利的行使應受時效的限制,所謂時效,是指一定的事實狀態,持續一定期間,而產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實。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天。期間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點。有業務時間的,到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截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