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公司拖欠工資需要什么證據(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告嗎)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拖欠工資需要什么資料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拖欠工資,通常需要以下資料:
1、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2、工資支付憑證,如工資單、銀行轉賬記錄等;
3、勞動者提供的證明其勞動的證據,如勞動者提供的工作記錄、考勤記錄等;
4、其他與勞動關系相關的證明材料,如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拖欠工資的流程如下:
1、收集證據:收集證明自己勞動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銀行轉賬記錄等,以及其他與勞動關系相關的證明材料;
2、選擇投訴途徑:可以選擇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選擇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
3、書面投訴:向勞動監察大隊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書面投訴,詳細描述自己的遭遇和要求;
4、調解:勞動監察大隊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介入調解,協助雙方協商解決問題;
5、調查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功,勞動監察大隊會開展調查,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6、申請仲裁或起訴:如果調解和調查都沒有解決問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投訴拖欠工資需要的流程比較復雜,需要耐心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的證據怎么證明
用人單位非法拖欠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勞動合同等內容盡在取證證明。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拖欠工資需要什么證據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應當收集以下證據: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包括工作證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稱的工裝、考勤記錄等;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包括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或有公司負責人的錄音錄像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去勞動局討工資需要帶什么資料
去勞動局討工資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或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
4、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
6、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一、企業拖欠工資舉報方法如下:
1、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2、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者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二、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總之,去勞動局討工資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能證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勞動合同;能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證據,包括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個稅完稅證明、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錄音錄像等材料。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拖欠工資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法律分析: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仲裁索要工資需要什么證據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保險費的記錄,或者工作時所使用的工作證等,以及平時上下班的考勤記錄,或者其他員工的證言等。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即可。
一、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證據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如下: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想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程序
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拖欠工資的維權途徑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且經責令后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提醒您,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者可以同時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證據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流程:
材料:身份證、勞動合同。
1、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等材料,前往當地的勞動仲裁局提出書面的勞動仲裁申請即可。并且勞動仲裁申請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申請。
2、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勞動仲裁解釋
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你好 我辭職 老板不發工資 我去勞動局告他 需要那些東西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自己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老板拖欠工資怎么辦+沒簽合同的去哪里告?
關于未簽勞動合同事宜。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者入職后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超過1個月沒有跟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需要雙倍支付工資的。
勞動者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信息、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要求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于拖欠工資事宜。
建議先跟公司協商,看看公司拖欠工資的原因是什么,能否先發放部分工資;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讓他們介入協調,如果還是協調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追討,裁決生效之后公司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也可以公司拖欠工資為由單方離職,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但是滿半年的,也是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周期足額支付工資,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時確定。實行計件工資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務計發工資的,工資支付周期可以按計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約定,但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每月支付工資。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每月支付工資,年終或者考核周期屆滿時應當結算并付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