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姓氏更改需要什么條件(怎么改姓不用父親同意)
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后給孩子改姓的時候需要的手續有父親或者母親同意的證明材料,還有就是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直接到孩子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去辦理姓氏的變更即可??梢?,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是判給了父親或者是母親的,父母親沒有單獨的權利就把孩子的姓氏給變更了的。
一、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二、離婚后還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條和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了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基本原則。即: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也就是說,離婚后還是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孩子是雙方共同孕育的,婚姻關系的破裂不代表與孩子的血緣關系破裂,出于對孩子的身心健康著想,離婚后要看雙方的各方面條件,更適合養育孩子的一方爭取到撫養權的幾率大。
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做到如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三、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給付方式是什么?
1、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即使達成上述子女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中國人的傳統思想對孩子的姓氏都是非常的重視的,因此現在我國完善的法律制度之后,強調的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姓氏上的變更不能有撫養權一個人單獨的決定,假如說孩子原來的姓氏就是跟隨母親上的,離婚以后撫養權雖然判給了父親,父親想要變更孩子的姓氏必須要征得母親的同意。
父母離婚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條件
父母離婚小孩改姓需要條件如下:
1、孩子未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生父同意改姓;
2、孩子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和其生父的同意改姓;
3、孩子滿18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改姓。我國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還可以隨父姓母性以外的姓。到孩子滿10周歲后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
當事人給孩子改姓需要以下手續:
1、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綜上所述,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離婚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條件
離婚小孩改姓需要條件有以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夫妻離婚要滿足的條件有: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并達成一致的協議;
3、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
4、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離婚后如何給孩子改姓跟隨母親姓氏
離婚了孩子跟著母親改姓的方式如下:
1、征得孩子父親的同意,獲得書面形式的同意書;
2、對于未滿18周歲的孩子,由母親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改姓手續。辦理時需攜帶戶口本、離婚證、同意書等材料。
我國法律規定了孩子有跟著母親姓的權利,也有跟著父親姓的權利,但是改姓需要一定手續。
離婚孩子改姓需要手續如下:
1、未滿18周歲的人申請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2、對于夫妻離婚后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并攜帶戶口、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辦理;
3、對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不同情形,準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
離婚了孩子跟著母親改姓的方式如下:
1、征得孩子父親的同意,獲得書面形式的同意書;
2、對于未滿18周歲的孩子,由母親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改姓手續。辦理時需攜帶戶口本、離婚證、同意書等材料。
我國法律規定了孩子有跟著母親姓的權利,也有跟著父親姓的權利,但是改姓需要一定手續。
離婚孩子改姓需要手續如下:
1、未滿18周歲的人申請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2、對于夫妻離婚后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并攜帶戶口、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辦理;
3、對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不同情形,準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條件
離婚后孩子改姓規定如下:
1、未成年人變更姓名,必須經父母協商一致,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申請變更姓名,必須同時變更戶口本登記的姓名信息;
3、其他規定。
離婚后小孩改姓的條件如下:
1、孩子未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生父同意改姓;
2、孩子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和其生父的同意改姓;
3、孩子滿18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改姓。我國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還可以隨父姓母性以外的姓。到孩子滿10周歲后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規定辦理如下: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母離婚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
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手續如下:1、征得孩子父親或者母親同意,獲得書面的同意證明;2、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改姓。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第一款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母離婚孩子改姓需要辦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離婚后,當事人需要經過以下流程才能為孩子辦理改姓手續:首先需要父母雙方的同意,所以先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爭取孩子的意見,然后當事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改姓手續。
法律客觀: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離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以下手續:
1、父母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并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辦理。
2、更改戶籍姓名后,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以證明更改姓氏是合法合規的協商。
3、獲得公證書后,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領取新的生父身份證。
4、修改相關資料,如銀行卡、保險單、學籍檔案等。
孩子撫養費的執行標準:
1、孩子的具體生活、教育等需要:這包括孩子的飲食、住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
2、付費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會考慮付費方的收入、財產、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撫養方式:如果孩子歸屬于一方撫養,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撫養方式,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
4、其他具體情況:法院還會考慮其他具體情況,如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父母的離婚協議等因素。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費的支付是一項長期的義務,付費方需要嚴格按照法院的判決進行支付,如果無法按時支付,應該及時與另一方協商解決問題,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同時,對于受益方來說,也需要合理使用撫養費,確保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得到合理滿足,避免浪費或者濫用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