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開庭原告說話技巧(離婚官司原告可以不出庭嗎)
離婚案第二次起訴開庭原告怎么陳述一
在第一次離婚案離婚不成功之后,可以繼續提起離婚訴訟,但在第二次離婚案時,需要陳述一定的內容。那么離婚案第二次起訴開庭原告怎么陳述?為了解答這方面的相關問題,接下來將由來一一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案第二次起訴開庭原告怎么陳述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鉛緩差,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槐皮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二、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哪信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后,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離婚案第二次起訴開庭原告怎么陳述的內容如上述呈現的正文所示。綜上所述,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原告在法庭上需要怎么說話二
法律分析:第一,原告應該說出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內容。如果是要起訴寬叢行離婚的話,必須要有一個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僅僅希望達成離婚,這個結果也可以是在離婚這個結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請求以及對于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可以寫在自己的起訴書里面,請求法官判決,當然在開庭的時候再由自己發言,這個環節也要向法官說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把這些想要的東西一條一條的當庭陳述出來,讓法官和對方都知道自己的愿望。第慎嘩二,原告應該說出自己請求的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鄭伏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開庭原告怎么陳述三
原告只需要在法庭上將自己的訴訟請求說明出來即可,一般來說可以宣讀自己的起訴狀,也可以說明自己和被告之間的婚姻經過過程和感情破裂的原因,然后再向法庭說出自己的訴訟請求即可。
通常情況下,只要在法庭上宣讀自己的起訴狀就可以了。通常自己的訴狀里都會有以下方面的內容。自己和被告戀愛結婚的經過,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對方出現過錯的重要情節,還有就是自己請求離婚,對財產和孩子有哪方面的要求,陳述內容就是這么多。法庭辯論時針對被告的發言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汪高法,并出示相關的證據。
一旦確定要離婚,應有枝陵察意識地進行證據的收集,以便在離婚訴訟中更好的維護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權益。離婚證據的收集主要包括感情破裂證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方面。
當事人陳述得借助于證據
感情破裂的證據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對方有過錯的證據: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2、其它感情破裂證據: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告要列舉一些足以判決離婚的感情破裂的事例,一般都是請相關律師寫好規范的離婚陳述書后,在法庭上直接按離婚陳述書的內容讀一下而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猛茄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案開庭原告陳述怎么寫四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訴狀。在事實與理由處:寫明“哪一年認識(經人介紹,還是同學或同事朋友、網友),耐沖何時結婚育孩子,取名**,跟隨誰生活,現上幾年級們離婚的原因是什么最后,說原被告感情現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請法院準許原被告離婚,孩子由誰撫養付多少撫養費后共同財產依法分割或哪一套房產或財產歸哪一方所有?!?/p>
(二)如果是離婚案開庭,原告做最后陳述時,可以說“堅持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虧姿離婚后,雙方又分昌空殲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開庭原告要說些什么?五
如果是要起訴離婚的話,必須要有一個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僅僅希望達成離婚,這個結果也可以是在離婚這個結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請求以及對豎升于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
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通常來講,如果雙方對于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以及對于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沒有太大爭議的話,就可以寫一個離婚協議書,就可以到當地的結婚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了。不過,如果對以上的兩個問題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就需要進行訴訟離婚,也就是在法庭上開庭審理,由法官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開庭原告要說些什么?
當伍纖舉事人任意一方提出訴訟請求的就是原告,原告在開庭審理的過程當中是需要發言的,在發言的時候,應當說出以下幾個內容來讓法官傾向于自己的一方,判自己勝訴。
第一,原告應該說出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內容。
1.如果是要起訴離婚的話,必須要有一個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僅僅希望達成離婚,這個結果也可以是在離婚這個結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請求以及對于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
2.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可以寫在自己的起訴書里面,請求法官判決,當然在開庭的時候再由自己發言,這個環節也要向法官說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把這些想要的東西一條一條的當庭陳述出來,讓法官和對方都知道自己的愿望。
第二,原告應該說出自己請求的理由。
1.我國的訴訟過程當中必須尊重事實和證據的,不可以空口無憑的提出一些愿望來腔碧,所以,如果想要判處離婚或者是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話,必須要給出足以說服法官的理由,例如,如果想要法官判自己可以離婚的話,就必須要給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理由。例如,另一方已經完全不顧自己的感受,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家庭,或者是雙方以暴力的手段冷戰或者是家暴很長了時間,那么在這個時候,法官是有理由相信這對夫妻的感情確已破裂了。
2.如果想向法院請求得到孩子撫養權的話,那么理由就必須要更充分了。一定要讓大家知道為什么孩子跟自己成長才是最好的。比如說,可以拿出對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以及自己對于孩子的撫養能力和撫養計劃等等,這樣更有利于法庭能夠聽信當事人的這些理由。
3.由于我國的法律規定,在訴訟的過程當中,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誰提出了自己的訴求,誰就必須要負證明這個訴求的責任,那么,原告作為提出訴求的一方,應當把相對應的理由全都陳述出來,否則只有一個不切實際的訴求,而沒有任何證據支撐的話,這個訴求是不會被采納的,自己也沒有辦法達到目的。
4.以上就是我國關于在起訴離婚的案件開庭審理時,原告應當向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說些什么的內容,主要包括自己想要什么,以及為什么要這樣的問題。在審理的過程當中,雙方必須冷靜客觀的來陳述自己的需求,而不能太過于情緒化,這樣會擾亂法庭的秩序,讓審判沒有辦法繼續下去,雙方當事人就都沒有辦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