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無故拒絕受領標的物應該怎樣處理呢
2023.12.04 16: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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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債權人無故拒絕受領標的物應該怎樣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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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無故拒絕受領標的物應該怎樣處理呢
債權人無故拒絕受領標的物的,可以進行提存,提存是指債務人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因債權人的原因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受領,或者因債權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可依法將其履行債務的標的物送交有關部門,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條
債務人將標的物或者將標的物依法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交付提存部門時,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視為債務人在其提存范圍內已經交付標的物。